辽源市通报4起违反低保政策典型案例 反腐倡廉-政务频道 张亮 227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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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通报4起违反低保政策典型案例

2016-12-07 10:12 | 来源: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为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困难家庭和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低保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东丰县南屯基镇腰堡村党支部原书记卢宝成虚报冒领低保金问题。2008年,卢宝成担任腰堡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村民王某、张某名义,办理了一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合计3320元,用于其个人花销。卢宝成还因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东辽县泉太镇德丰村原文书高光辉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及骗取低保金问题。2011年,在申报低保工作中,时任村文书高光辉利用职务之便,未正确履行低保评定程序,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致使其父违规领取低保金4560元。2011年至2015年,高光辉没有将德丰村两户已死亡的低保户存折上交民政部门注销,暗中从两个低保存折领取低保金共计9790元用于个人花销。高光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东辽县辽河源镇辽河社区原副主任孙景玉违反低保政策问题。2007年,辽河源镇辽河社区居民孙某、张某下岗后,按照国家政策享受低保金。后期二人生活条件发生改变,均不再符合低保救济标准。孙景玉明知此情况,不认真履行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职责,未及时上报民政部门,致使孙某、张某两户共5人低保身份未及时取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3.8582万元。孙景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龙山区吉春社区社会事务部原部长齐亚琳违反低保政策问题。2008年,龙山区东吉街道居民邹某申请办理低保,时任东吉街道民政助理的齐亚琳在走访调查中未发现邹某丈夫经营电器配件商店情况,认定邹某符合低保条件上报区民政部门并获得批准。随后,邹某向街道申请办理了廉租房补贴,邹某违规享受低保金2.0232万元,违规享受廉租房补贴3610元。齐亚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对上述4起违纪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低保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错保漏保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坚定决心。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从事低保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群众观点,通过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民生民利,增强群众获得感,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履行低保申请受理、初审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低保救济对象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工作,防止错报漏报问题发生。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把好政策关、审批关,确保低保工作阳光运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低保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辽源市纪委)

 
责任编辑: 张亮